公共設施:公用冰箱、洗衣機、飲水機、研磨咖啡機、泡茶用具、Wi-Fi無線寬頻
提供精緻早餐服務。
提供迎賓咖啡。
提供寬敞停車場地。
提供自行車遊覽田園風光。
附設烤肉場地。
代辦賞鯨套裝行程。
提供宜蘭旅遊資訊及諮詢服務。
匯款銀行:永豐銀行-宜蘭分行
戶  名:鄭美滿
代  號:807
帳  號:120-001-0007003-9
訂房確認後,請於2日內預付房價50%訂金,逾期恕不保留客房,不便處請見諒。
匯款完成後,煩請以電話或簡訊方式告知帳號末五碼,金額、姓名、電話、住房日、房型、人數...方便為您查詢是否已入帳,謝謝。
過年期間採全額付款,謝謝您。
匯款後若因故欲更改日期,請於7日前通知,可保留房間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
如遇天災 (颱風、地震) 經宜蘭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延期住宿,本民宿將保留訂金三個月, 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
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 15:00 以後。
退房時間:隔日上午 11:00 以前。
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
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房型人數進住,如需加人,請事先告知。
為維護住宿環境,請每位遊客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,室內請勿吸煙、請勿攜帶寵物。
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
如遇天災 (颱風、地震) 經宜蘭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延期住宿,本民宿將保留訂金三個月, 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
   
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規定 )
a. 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。
b. 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。
c. 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。
d. 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。
e. 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。
f. 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。
g. 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訂房者,不退回訂金。
h. 春節期間取消訂房者,恕不退回訂金。
i. 包棟者請於二周前告知,逾期恕不退回訂金。
取消訂房:凡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住者,視同取消訂房。